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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石碇區和平國民小學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調查處理作業原則
新北市石碇區和平國民小學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調查處理作業原則
申訴管道:
申請之事件相對人為教職員時:受理申訴單位為單位主管(詳校內分機)或人事室(26631115分機14)
申請之事件相對人為勞保庶務人員時:受理申訴單位為其單位主管(詳校內分機)或總務處(分機206)
申訴信箱: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一段5號
申訴管道:
申請之事件相對人為教職員時:受理申訴單位為單位主管(詳校內分機)或人事室(26631115分機14)
申請之事件相對人為勞保庶務人員時:受理申訴單位為其單位主管(詳校內分機)或總務處(分機206)
申訴信箱: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一段5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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